大全能源:大全能源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发布时间:2023-02-05 12:59
来源:新浪网 阅读量:16639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内容,本次修订和更新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募集说明书》的更新,补充情况
序号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1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根据2021年12月31日最新情况更新 |
2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根据2021年年度报告更新相关财务数据 |
序号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3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 | 根据2022年2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删减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
4 | 五,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根据2021年年度报告更新相关财务数据 |
5 | 五,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根据审核问询函新增8,国际贸易保护政策风险 |
二,其他申请文件的更新,补充情况
除募集说明书以外,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尽调报告等相关文件也进行了2021年财务数据的更新并根据《审核问询函》问题落实了相关更新修订,此外,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的个别数字进行了订正。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标签:
更多相关文章